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前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特别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69号
联系方式:029-88763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联系方式:029-8928443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李亚容、赵维、马国宇
电话:029-892844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