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资格证明文件中相关格式),供应商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前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谈判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特别注意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碑林区铁五第二小学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铁安一街5号
联系方式:029-82228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联系方式:029-89284433-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亚容、赵维、马国宇
电话:029-892844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