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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一中艺术教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05-22 17:06  点击:

陕西四方衡裕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一中艺术教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一中艺术教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YTH-2020050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长安区长兴南路1号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经办

电话:029-8529854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四方衡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18号B栋四楼403室

联系人:朱凯

电话:029-89284433-606

传真:029-89284433-60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长安一中艺术教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三角钢琴、电钢琴、音响、智慧黑板等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教室环境提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教学专用

采购预算: 8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2 09:00:00至2020-05-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B座4层0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2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B座4层001开标二室

3、开标时间:2020-06-02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三路57号融城云谷B座4层003开标二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84433-606

2、开户名称:陕西四方衡裕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45601010010084847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四方衡裕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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